工伤认定流程: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引用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