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正常起诉离婚案件中,对方出轨,算不算婚内出轨?

#婚姻家事

964浏览

2026-07-16 16:21:25

姜新颖

姜新颖 律师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算婚内出轨。

  只要法院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或者双方还没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仍然存续,此时发生的婚外不正当关系,就属于婚内出轨,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

  一、婚姻存续的时间边界

  起诉离婚只是启动了司法程序,不等于婚姻已经解除:

  •哪怕已经立案、开庭、分居,只要一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或者二审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此时出轨均认定为婚内过错。

  •只有拿到离婚证,或是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婚姻关系才正式终止,之后与他人交往不再属于婚内出轨。

  二、法律后果分两个层级

  “婚内出轨”是通俗表述,法律上按严重程度不同,对应的后果有明确区别:

  1.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重婚、与他人长期稳定共同居住,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法定过错;情节严重的出轨(如多次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公然维持不正当关系等),法院也可能依据“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2.普通偶发出轨的影响

  一夜情、短期不正当关系等普通出轨,一般不直接触发损害赔偿,但可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助于法院一次性判离;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定子女抚养权时,法官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倾斜。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民法典》第1079条: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91条:重婚、与他人同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