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接了个电话。老张,五十八岁,在国企干了二十二年,后来厂子破产,他就自己跑货运。
去年,他退休前的两个月,去社保窗口想补缴原单位欠缴的七年社保费,工作人员一句话给他堵回来:“超过三年了,退休后,不再受理个人补缴。”老张当时在窗口愣了几分钟,转身走了。
他跟我说,没有办法的话,就只有认了,想着少拿点养老金算了。其实,不止他一个出现这种情况,我身边好几个粉丝都遇到过这种事情,明明是单位欠缴了自己的社保,自己跑断腿,窗口就是不给补缴。
面对这种情况,别急着放弃,法律给了两条路,比死磕补缴更稳当。
先说说为什么退休后,要补缴社保这条路基本堵死了。2016年人社部发文,各地陆续收紧了一次性社保补缴的政策,尤其是针对退休人员。
社保局不让你补缴,并不是故意刁难,是怕养老金基金收支出现失衡。你要是临近退休才发现单位欠缴,窗口工作人员多半会告诉你“超过法定的补缴期限”,或者“退休后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不要觉得这是针对你,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这样。所以别指望窗口松口,转个思路,找别的办法。
第一条路:社保稽核,让原单位赔你养老金的损失。
这条路适合谁?单位欠缴社保,但你还能找到原单位,或者单位还没有注销的。你不需要自己去补缴,而是向人社部门投诉,要求他们查原单位的缴费情况,然后责令单位,赔偿你因为欠缴少领的养老金。
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去当地人社局官网或者窗口,领一份“社会保险稽核申请书”。第二步,准备材料:身份证、退休证、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去社保局打印)。
第三步,写申请。模板很简单,就写“本人XX,原单位XX公司,在职期间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我退休后养老金减少,请求贵局稽核,并责令单位赔偿损失”。
第四步,提交后等结果。一般三十到六十天,人社部门会出稽核结论。如果单位确实欠缴,他们会责令单位补缴或赔偿。
成功率?要看情况。单位还在、有资产、能联系上,成功率就高。单位破产、注销、找不到人,那就难了。
老张后来就是按照这个路子走,厂子虽然破产了,但清算组还在,最后赔了他八万二的养老金差额。他说这笔钱够他补三年养老金的缺口。
第二条路:档案复核,补认视同缴费年限。
这条路适合谁?工龄有缺失,但档案里面有记录的。比如,你以前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后来跳槽或者下岗了,那段时间没有缴社保,但按照政策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这不需要你补钱,只需要社保局认可你的档案记录。
怎么操作?第一步,去原单位或人才市场调出你的人事档案。第二步,翻出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调动函这些材料。
第三步,带着档案和身份证去社保局申请“工龄认定复核”。第四步,工作人员会核对档案,认定你哪段时间可以算视同缴费。如果档案齐全,一般十五个工作日能出结果。
注意:档案里面必须要有连续的工作记录,不能断档。如果档案丢失或者材料不全,那就难办了。
我有个粉丝老李,他的档案里面缺了三年工资表,后来他回原单位找到当年财务底账,复印盖章,社保局才认了。
以下三类人,自己对照着选择。
第一类:国企破产职工。单位没了,但清算组或者主管部门还在,优先走社保稽核。赔钱比补缴快。
第二类:在职单位欠缴,已离职人员。单位还在,能联系上,也走社保稽核。记得保留工资单、考勤表这些证据。
第三类:灵活就业断缴,无法补缴的人。档案里有国企或者机关工作经历的,走工龄复核。没有档案的,只能接受现实,别折腾。
四个常见的错误,不要犯。
错误一:补缴被拒就当权益作废。窗口说不让补,不等于你没法维权。上面两条路都能走。
错误二:口头投诉就能解决。很多人打个电话说“我单位欠缴”,然后就等结果。没用。必须书面申请,有据可查。
错误三:年限少一点无所谓。差一年,退休后每月少领几百块,二十年下来就是十几万。别不当回事。
错误四:信访投诉比行政稽核管用。信访部门不直接管社保,绕一圈回来还是得找人社局。直接走稽核,效率高。
这篇文章建议你收藏起来,转给身边快退休的亲友。社保这事,晚一步就少一笔钱。本号持续更新工龄认定、社保维权、养老金核算的内容,点个关注,退休路上少走弯路。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六十三条。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3.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