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既不要孩子抚养权、也不承担抚养费,在法律上几乎无法实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因离婚或双方约定而免除。
一、放弃抚养权≠免除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方必须负担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可协议,但不得损害子女权益:司法解释允许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但若抚养方能力明显不足、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义务是双向的:即使放弃抚养权,抚养义务仍存在。
二、不同离婚方式下的区别
·协议离婚: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另一方暂时不支付。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子女——若日后抚养方经济恶化或子女开支显著增加,子女仍可起诉要求支付。
·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一方完全不支付抚养费,除非对方经济能力足以独自负担且不影响子女成长。
三、“不支付”不等于“永远免除”
即便协议约定你不付抚养费,这只代表你与前妻之间的约定,不代表对子女的义务被免除。当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或子女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大幅增加时,子女仍可起诉要求你支付。另外,若日后你经济状况改善,子女也可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四、特殊情况:确实无力支付
若你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若因服刑、大病等暂时无收入,法院可能酌情减少而非免除。
五、风险提示
·协议可能被推翻:若约定导致子女生活水平显著下降,法院可能认定无效。
·子女可随时追索:抚养费请求权属于子女,他们成年后仍可起诉你要钱。
·影响亲子关系: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可能损害你与子女的感情。
总结:可以通过协议暂时不付抚养费,但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永远存在。若希望完全不承担,建议慎重——这既难以实现,也对你和子女的未来不利。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