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很多工友关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下面把福建省工伤认定中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则讲清楚。
上下班途中什么情况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键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伤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厦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包括正常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因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导致的延误时间。合理路线包括日常通勤路线、顺路买菜接孩子等生活必需路线的偏离,只要偏离不大,一般不影响认定。在厦门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实务中,对“合理”二字的把握相对宽泛,有正当理由即可。
福建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划分责任)。如果是自己摔伤的、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在福建省内,各地人社部门对材料的要求基本一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上下班途中绕路办私事还算工伤吗。如果绕路幅度过大、与上下班的主要目的明显偏离,可能被认定为“非合理路线”,导致无法认定工伤。比如下班后绕了很远去朋友家喝酒再回家,途中发生事故的,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福建省内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结合绕路的距离、时间、目的综合判断。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