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夫妻离婚签协议时,都会随手写一句:婚内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看似完美避坑,实则是离婚债务最大的隐形雷区,无数人离婚几年后,突然被银行、债权人起诉还债,征信受损、账户被冻结。
这里要讲透一个核心法律常识:离婚协议只能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第三方债权人。哪怕协议明确约定所有债务归对方承担,只要是婚内合法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依然有权起诉夫妻双方任意一人。简单来说,对内你不用还债,对外你依旧要承担还款责任。
实务中最典型的就是房贷、车贷、经营性贷款、夫妻共同签字的网贷。很多人离婚时约定贷款由对方偿还,就以为万事大吉。一旦对方后续断供、拒不还款,银行不会看离婚协议,只会根据借贷合同,起诉夫妻双方,查封双方名下财产、冻结银行卡,导致无辜一方征信逾期、被强制执行。
很多当事人吃了大亏,离婚后替对方偿还了大额债务,却不知道如何追偿。其实法律留有救济途径: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全额追偿。但追偿需要诉讼流程、耗费时间精力,还存在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属于事后补救,极其被动。
给大家总结离婚债务协议的正确写法,彻底规避后患:明确列明全部已知共同债务,标注债务主体、金额、剩余欠款、后续还款责任人;约定一方违约还款、导致另一方被追责的,需承担全额还款责任、违约金及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损失;重点标注单方私下负债属于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离婚债务无小事,一句模糊条款,足以让你多年财产付诸东流。拟定离婚债务条款、审核协议内容,一定要交由专业家事律师把关,堵住所有法律漏洞,一次性厘清债权债务,杜绝离婚后无穷无尽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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