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高利贷相关全套法条(原文+实务作用)
重点:我国没有“高利贷罪”。单纯一笔民间借贷利息过高,只是民事不受保护,不坐牢;但职业放贷、套取银行钱转贷、暴力/软暴力收高利贷,才构成刑事犯罪。
一、民事法律(高利贷利息不受保护)
1.《民法典》第680条
原文: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作用:法律否定高利贷,超出法定上限利息,起诉法院不支持该部分利息请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
原文: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作用:民事利率红线,超过LPR4倍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本金和合法利息仍然要还。
二、刑事法条(放、收高利贷会坐牢的情形)
1、高利转贷罪(拿银行贷款出来高息放贷)
《刑法》第175条
原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作用:从银行贷出钱,再高息借给别人赚利息差,违法所得10万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2、非法经营罪(职业非法放贷,把放贷当生意)
《刑法》第225条第(四)项
原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配套司法文件:《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24号
核心:无金融牌照,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放贷10次以上,年利率超过36%,情节严重,按非法经营罪处理。
作用:偶尔借给亲友不算犯罪;面向社会陌生人经常性放贷牟利,构成刑事犯罪。
3、催收非法债务罪(收高利贷时用违法手段收钱,重点对应“收高利贷”)
《刑法》第293条之一
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作用:专门打击收高利贷的暴力、软暴力催收。去要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恐吓、骚扰、堵门、爆通讯录,达到情节严重,直接构成本罪,3年以下量刑。
三、实务区分总结
1.普通朋友之间借一笔,利息很高:只是民事,不犯罪,高利部分法院不保护;
2.银行贷款套出来转贷牟利:👉高利转贷罪;
3.无牌照长期对外放贷做生意:👉非法经营罪;
4.收高利贷(索要超高利息)用骚扰、恐吓、拘禁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罪。
引用法条
高利贷(放贷、收债)全套法条|原文+实务作用 一、民事法律(单纯利息过高,民事层面) 1. 《民法典》第680条 原文: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作用:法律明文禁止高利放贷;超出法定保护上限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 原文: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作用: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红线;只是利息高,不当然构成犯罪,仅超额利息不保护。 二、刑事法条(放高利贷构成犯罪) 1. 《刑法》第175条【高利转贷罪】 原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