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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就必须认栽?90%的人不知道,合同不是全部有效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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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1:36:25

李德红

李德红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很多当事人吃亏最大的误区:

  只要我签字了,我就必须全部履行、赔钱、认违约。

  这是大错特错!

  实务里,不是签了字的合同=有效合同,很多合同看似正规,实则存在重大瑕疵,可以:撤销、变更、认定无效、免除违约责任。

  这4种情况,签了字也不用履约、不用赔钱

  1.对方欺诈、隐瞒关键事实

  对方刻意隐瞒资质、产权、项目真实情况、风险,诱骗你签约,可以主张欺诈撤销合同,不用承担违约金。

  2.显失公平、霸王条款

  合同义务全部在你、对方几乎无责任;违约金超高、权责严重不对等,可申请调低违约金、撤销不公平条款。

  3.口头承诺和书面合同不一致

  签约前对方承诺、聊天记录、录音和合同文本冲突,以真实合意为准,不一定要按书面不利条款履行。

  4.对方先违约在先

  对方未按时供货、未付款、未交付资料、未履行在先义务,你有权行使抗辩权,拒绝履约、不构成违约。

  律师真实建议

  合同纠纷不是看谁签字,而是看谁合法、谁违约、谁有证据。

  被起诉、被索赔、被要求高额违约金,千万不要直接自认败诉。

引用法条

个人观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