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存在一个致命的认知误区,认为只要买了“全险”,出了任何事故都有保险公司兜底。但实际上,酒驾、毒驾属于保险绝对免责的情形,一旦触碰,理赔规则将发生根本性改变。
关于这个问题,结论必须分两层来看。首先是交强险层面。如果酒驾、毒驾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交强险会先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予以赔偿,但这并非最终赔付,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依法向侵权人进行全额追偿。而对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交强险则明确不予赔偿。其次是商业三者险层面。酒驾、毒驾属于商业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法定免责事由,只要保险公司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商业险将全额拒赔,没有任何协商空间。
这意味着,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侵权人个人承担。在现实中,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交强险赔完之后保险公司会反过来向酒驾者追偿,加上商业险拒赔,致害人可能瞬间面临百万级的个人债务。此外,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