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哪些人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综合咨询

977浏览

2026-07-13 11:31:19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一、可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分为自然人和单位两类主体,前提是拿到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履行债务,并且具备失信行为。

  1.自然人(个人)

  1.普通债务人: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赔偿、彩礼返还、房租欠款、工伤赔偿等民事案件败诉方,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钱;

  2.担保人:连带担保人被法院判决承担担保责任,到期不履行;

  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没钱还债,但股东抽逃资金、转移公司财产,法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列入失信名单;

  禁止情形:未成年人绝对不能纳入失信名单;确实无财产、无收入,客观无力还债,一般不列入失信。

  2.企业及其他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

  1.有限公司、个体户、合伙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企业本身会被列入失信;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公司欠钱不还,恶意转移资产,法院可以把上述人员一并纳入失信名单,同时采取限高措施。

  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会被列为失信

  条件1:基础前提

  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条件2:存在6种失信行为之一(法定情形)

  1.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偿还欠款(最常见情形,有存款、收入、房产车辆,但刻意不还钱);

  2.伪造证据、威胁、暴力阻拦法院查封、扣押财物,抗拒执行;

  3.虚假离婚、虚假交易、把财产转到亲友名下,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4.法院要求申报个人财产,拒绝申报或者虚报财产;

  5.已经被下达限高令,仍然乘坐高铁、住星级酒店,违反限高命令;

  6.和债权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之后,无正当理由反悔,不遵守和解约定。

  三、不会被纳入失信的4种情况(法定豁免)

  1.已经提供足额担保;

  2.名下被查封的房产、存款足够还清债务,只是暂时无法变现;

  3.确实没有任何收入、资产,生活困难,客观没有履行能力;

  4.未成年人,一律不纳入失信名单。

  四、通俗举例。

  1.租客拖欠房租,法院判决租客付款,租客打工有收入却拒不还款,被列为失信;

  2.彩礼纠纷案件,女方被判返还彩礼,刻意把存款转到父母账户,法院追加失信;

  3.小工厂欠债,老板把货款走私人微信收款,公司账户没钱,老板本人被上失信名单。

  补充区分要点

  限高令:只要没还钱就可以限高;失信名单必须有恶意逃避行为才会上名单;

  单纯没钱还债,只会限高,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恶意逃避执行,才会失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车辆已交付但未过户,产生违章怎么办?
土地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复印件作为证据的条件
重婚无罪案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