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一带,很多年轻小两口刚成家时,父母为了减轻孩子们的负担,都会倾尽大半辈子的积蓄帮忙凑首付甚至全款买房。这本是长辈的一片苦心,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这套房子到底该怎么分,往往就成了双方争执不下的核心焦点。
过去,不少老百姓有个误区,认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或者觉得只要是婚后买的房,离婚时就必须“一律对半平分”。但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这种“一刀切”的老思路已经行不通了。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的分割,现在更讲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看出资来源与家庭贡献”的务实原则。
具体来说,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事先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那就按约定归个人。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什么都拿不到,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离婚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让得房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如果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或者一方只出了部分首付,同样会以出资来源和比例为基础,结合上述综合因素来判定房屋归属和折价补偿。
作为常年扎根基层的律师,我在处理定西及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等地的离婚纠纷案件时,经常遇到因为当初没把话说清楚、没留好证据,导致离婚时陷入被动局面的当事人。其实,除了离婚纠纷,我在处理本地频发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及工伤赔偿案件时也发现一个共性:很多权益受损,都是因为前期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在此给大家一个非常实在的法律提示:父母在转账出资时,最好在备注里写清楚“赠与XX一人,属其个人财产”,并且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这种提前把规矩立在明处的做法,远比事后在法庭上扯皮有用得多。婚姻需要感情维系,但财产也需要法律保障,提前明晰产权归属,是对各方权益的尊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