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财产分割原则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达成的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优先按照协议执行。法院判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抚养需求、女方经济弱势地位以及一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等),对相应方予以适当倾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