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一句话)
对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选择:行政复议OR行政诉讼(任选其一,不需要先复议再诉讼)。
二、两条救济路径
1)行政复议(60日内)
•时限: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向谁申请:
◦作出认定的人社局的上一级人社局,或
◦本级人民政府
•效果: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工伤认定的执行
2)行政诉讼
•直接起诉: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社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复议后再起诉:对复议结果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三、谁可以告/复议
•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
•用人单位
•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服,也可以同样复议/诉讼。
四、实务要点
•被告:作出工伤认定的人社局(不是单位)
•诉求一般写:
◦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证据重点:劳动关系、事故经过、医疗材料、目击证言,指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
五、时间线
•拿到工伤认定书→60天内复议/6个月内直接起诉。
•复议结果出来→15天内可起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