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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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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1:16:46

高赟

高赟 律师

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一、法律依据(一句话)

  对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选择:行政复议OR行政诉讼(任选其一,不需要先复议再诉讼)。

  二、两条救济路径

  1)行政复议(60日内)

  •时限: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向谁申请:

  ◦作出认定的人社局的上一级人社局,或

  ◦本级人民政府

  •效果: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工伤认定的执行

  2)行政诉讼

  •直接起诉: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社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复议后再起诉:对复议结果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三、谁可以告/复议

  •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

  •用人单位

  •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服,也可以同样复议/诉讼。

  四、实务要点

  •被告:作出工伤认定的人社局(不是单位)

  •诉求一般写:

  ◦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证据重点:劳动关系、事故经过、医疗材料、目击证言,指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

  五、时间线

  •拿到工伤认定书→60天内复议/6个月内直接起诉。

  •复议结果出来→15天内可起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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