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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名章的问题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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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3:54:36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个人名章,指的是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使用时在文件、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可以作为一种代替签字的确认方式,尤其在某些正式场合或需要快速处理大量文件的情况下更为适用。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使用私章也就是个人名章代替签名签订合同的,其效力与签名等同。但由于私章并无登记备案,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盖章行为是其所为时,其真伪的验证更为困难。同样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1条的规定,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盖章行为非其所为,即否认与对方成立合同关系时,应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证明该枚私章为对方所有以及盖章的行为为对方所为或对方委托他人所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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