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条梳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定

#综合咨询

866浏览

2026-05-17 18:02:22

龚永青

龚永青 律师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第三百零五条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改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百零六条制定农药、肥料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百零七条运输、贮存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三百零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控制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引用法条

生态环境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180万罚单被撤销!税务机关的自我纠错为何踩了程序红线?
【普法】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职业病
法条梳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定
医患关系普法
ktv注意事项普法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