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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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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14:25:34

曹清华

曹清华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极简普法(对付老赖转移财产)

  一、一句话看懂

  老赖为逃债无偿送房/车/钱、低价贱卖、放弃债权,你可起诉法院撤销该行为,把财产追回、恢复执行。

  二、核心法条(《民法典》)

  -第538条(无偿行为):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恶意延长还款期,可撤销。

  -第539条(有偿行为):明显不合理低价转、高价买、为他人担保,且对方知情,可撤销。

  -第541条(除斥期间):知道/应当知道起1年内;行为发生起5年内,超期权利消灭。

  -第542条(效果):撤销后行为自始无效,财产返还债务人名下。

  三、4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1.你对老赖有合法有效债权(可到期/未到期)。

  2.老赖做了减损财产的行为(送、贱卖、放弃债权等)。

  3.该行为害你债权实现(老赖没钱还了)。

  4.在1年/5年内起诉。

  四、可撤销的常见行为(一眼识别)

  -无偿:送房/车/钱给亲友、放弃别人欠他的钱、放弃抵押/担保。

  -低价:房价100万,30万卖给亲戚(低于市场价**70%**算明显不合理)。

  -其他:恶意延长他人还款期、高价买垃圾资产、为他人大额担保。

  五、起诉要点(实操)

  1.被告:老赖+受让财产的第三人(一起告)。

  2.证据:债权凭证、转移财产记录(过户/转账)、价格对比、对方知情证据。

  3.费用: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由老赖承担。

  4.胜诉后:财产返还老赖,你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六、关键提醒(避坑)

  -这是除斥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超期永远不能追。

  -只撤销危害债权部分,不超你的债权额。

  -无偿行为不用证明对方知情;低价转让必须证明对方知情/恶意。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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