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双方自愿、子女/财产/债务协商一致
✅核心:30天冷静期+双到场+书面协议,缺一不可
一、办理步骤(法定4步)
1.共同申请
双方到场→一方户籍地/居住证地民政局→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2.30天冷静期(不可跳过)
期间任意一方可撤回;冷静期届满才进入下一环节
3.领证期(30天内)
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证;逾期视为自动撤回
4.审查发证
民政局核验无误→签署离婚协议→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二、必备材料清单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2寸免冠照、居住证(异地办理)
三、律师提醒(避坑)
•网上模板协议易留漏洞:房产过户、抚养费支付、债务分担、探视权易起纠纷
•冷静期反悔、一方不到场,只能转诉讼
•涉及房产、股权、大额存款,建议律师定制协议,防后续争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