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扣除员工工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用人单位可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以及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若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费,公司也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另外,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如工会会费等,公司也可按规定扣除。
赔偿经济损失: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符合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公司可按照规定扣除员工工资。例如,员工请事假时,公司可按规定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此外,部分地区规定,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处以纪律处分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应降低其工资待遇,但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过,此类规定地区性差异性较大,有的地区不允许企业依据违规扣减工资。
引用法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