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动沟通:立即联系承办法官,口头说明系唯一住房、居住需求及困难,申请租金预留(5-8年) 或暂缓执行/执行和解,同步预约提交书面申请与材料。
2. 书面申请:提交《执行异议书》或《唯一住房安置/租金预留申请书》,附全套材料,明确请求与依据(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留存送达回执。
3. 配合核查:按法院要求补充材料、接受询问、协助实地查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争取分期还款/折价抵债等方案。
4. 跟进与救济:跟进拍卖进度、安置费/租金预留审批;对异议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对执行行为违法,可提执行异议或申请听证。
解答于 2026-02-01 23: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