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游乐场玩摔坏了,责任一般根据游乐场、监护人和第三人的过错来划分,具体如下:
• 游乐场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如果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设施维护不善、警示标志不足、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等,导致小孩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小孩受伤,而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监护人的责任:如果是家长没有看管好孩子,比如放任小孩离开视线范围、未制止小孩进行危险行为等,导致小孩受伤,监护人应承担责任。同时,如果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三人的责任:如果小孩受伤是由其他游客等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追责时,家长可以先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证据,与游乐场管理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答于 2025-08-17 15: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