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涉嫌伪造公章,出借人起诉借款人担保人承担责任

#综合咨询

879浏览

2025-10-28 10:41:08

齐鑫

齐鑫 律师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涉嫌伪造公章,出借人起诉借款人、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金融借款合同关系中,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承诺在质权未设立或无效情形下,担保人作为出质人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诉讼中担保人主张质押合同附件中的相关材料存在涉嫌伪造印章的犯罪事实,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刑事侦查机关处理。因该涉嫌伪造印章的犯罪事实并不影响案涉金融借款合同关系的成立,亦不影响保证关系的成立,故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时将涉嫌伪造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处理。

引用法条

《刑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特许经营指导刷单?
双方合同中的同时履行原则
合同全面履行的“全面”指什么
合同全面履行是指对于债务人全部义务的履行
雇员因交通事故获赔后能否主张工伤赔偿?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