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2025年6月27日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以下是关键内容:
明确校园霸凌的法律定性以殴打、侮辱、恐吓、敲诈勒索等方式实施的校园霸凌行为,被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例如多次发送侮辱信息、暴力索要财物等行为,均属于违法。
调整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若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执行拘留。
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依法执行拘留。这一调整打破了以往对未成年人“不拘留”的惯例,强化了法律威慑力,但核心仍是“以罚促改”,注重教育与挽救。
强化学校责任学校若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校园霸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学校需与公安机关协同治理,及时制止霸凌行为,否则可能面临追责。
对未达处罚年龄的未成年人的矫治措施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如心理辅导、社会服务活动等,帮助其改正错误。
执法程序的人性化规定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到场时,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陪同,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
此外,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也对校园霸凌的民事、刑事责任作出规定。例如,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构建更完善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通过法律手段遏制校园霸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