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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肢解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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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1:03:00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肢解发包容易造成衔接不畅、责任不清、现场混乱,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引发质量安全问题。单位工程包含的分部工程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割开来不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如将上述非单独立项的任一分部工程单独发包,均可以被认定为肢解发包。

  违反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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