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在受工伤后,单位一方面不愿意承担相对高昂的成本支出,一方面对当事人的诉求置之不理从而耽搁了认定工伤的时效。工伤事故中,对于伤者方面,最困难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关系方面证据的收集,因为有很多劳动者不重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不想签,致使认定劳动关系时出现较为棘手的问题。下面简述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合同,尤其是劳动合同,这是最为直接有效的证据;
2、社保、工资流水。这二者与劳动合同并称为劳动关系三件套,如果三者都有,那认定起来就相对轻松容易的多;
3、上班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这是从侧面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虽然并不是向1、2那样明显,但通过与其他证据材料印证,通过其中内容的展示,亦有很强的证明力;
4、证人证言。单独的证人证言其效力或有单薄,最好有两人以上,且是见证伤者受伤的第三人,如果是工友,就更加不错啦;
5、报警的询问笔录。如果劳动者受伤后,单位置之不理,索要赔偿未果,不妨尝试报警,一般公安方面都会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双方的身份、关系,调解意愿。这样的证据或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有很多,不要拘泥于形式,比如通话录音、偷拍偷录的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希望我总结的这些材料,能帮到需要的人。
引用法条
自行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