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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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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4:23:57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网友咨询:

  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律师补充: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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