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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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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4:39:10

何川

何川 律师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接到一个客户咨询,他是一个公司的监事。

  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成了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不仅法定代表人被限高了,他作为监事也被限高了。

  按照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这“四类人”进行限高。

  在这个案件中,他被执行法院认定为“主要负责人”,从而被限高。

  客户觉得很“冤”,因为他已经离职很久了,而且多次催促公司办理监事变更登记,公司也同意了,但以暂时找不到接任人选为由,迟迟没去做变更。

  现在被限高之后,工作生活面临诸多不便,如何才能尽快解除?

  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向法院提执行异议,要求解除限高。

  理由嘛,就是论证他不属于可以被限高的“四类人”。

  一来他以前只是监事,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主要负责人,公司的经营决策他说了不算;二来他早已离职,只不过公司迟迟不去做监事变更;三来公司也欠他的钱,他也是受害人。

  提出执行异议之后,如果法院予以驳回,还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种办法,办理监事变更登记。

  如何强制或者说服公司去做变更呢?

  摆在面前就两条路,一个是起诉要求变更,另一个是等到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施行后,修改章程不设监事,从而涤除监事登记。

  起诉要求变更,时间周期比较长,而且法院是否支持具有不确定性;即使胜诉,执行阶段也会遇到问题,如果公司还是没有接任人选,监事变更还是做不了。

  等到7月1日或以后,修改章程,不设监事,这条路径,比较温和,不必与公司对簿公堂,但需要公司配合。

  第三种办法,清偿公司债务或者找债权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