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的认定要件
行为要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信息具有“重大性”(即对投资者决策或证券交易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
主观要件:
发行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存在虚假陈述即需担责);董监高及中介机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证明已尽勤勉尽责义务方可免责)。
因果关系:
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如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卖出相关证券),且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损失因果关系。
损害后果:
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实际投资损失(如买入价与真实价值偏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