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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漳县李少江律师: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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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4:22:12

李少江

李少江 律师

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

  经常有当事人在离婚分家产的时候跑来问我,李律师,我结婚前自己攒的钱,还有我爸妈专门给我的东西,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吗?其实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归个人所有。

  具体来说,主要有这几类。首先是婚前财产。也就是你们领结婚证之前,一方就已经全款买下的房子、车子,或者个人的存款,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其次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为工伤、交通事故拿到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这是用于个人养病和生活的钱,不能分。第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父母在遗嘱或赠与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这套房子只赠给自己的女儿或儿子,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个人的衣物、首饰等。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一个常见的法律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是个人财产,结婚时间长了就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观念早就过时了。法律规定,一方的个人财产,绝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双方另外签了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了这些财产归共同所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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