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19岁大学生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发小”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在感慨年轻人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疑问: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朋友,这在法律上和留给家人是一回事吗?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都写在“遗嘱”里,但在法律上,“留给家人”和“留给朋友”可能涉及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遗嘱继承与遗赠。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两者的区别。
一、什么是遗嘱?什么是遗赠?
(一)遗嘱遗嘱,是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个人财产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赠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法律行为。同样是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简单来说:写在遗嘱里给法定继承人的,叫“遗嘱继承”;写在遗嘱里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叫“遗赠”。
二、核心区别
区别一:接受财产的人不同这是最根本的区别。遗嘱继承中,接受财产的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选择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可以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遗赠中,接受财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比如朋友、邻居、同学等。回到开头的案例:19岁大学生将财产留给“发小”,而“发小”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因此这一处分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
区别二:接受的方式不同这是实务中最容易踩坑的区别。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接受继承是“默认模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人不做任何表示,法律上就视为接受。想放弃,反而需要主动以书面形式声明。遗赠则截然相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也就是说:受遗赠人必须主动在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什么都不做就等于放弃。这个“60日”是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之日起算,而非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一句话总结:遗嘱继承是“不表态就算接受”,遗赠是“不表态就算放弃”。
区别三:权利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在接受继承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和“还债”是绑定的——继承人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替被继承人还债。受遗赠人则不同。遗赠是纯获利益的行为,受遗赠人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义务。当然,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赠的执行也可能受到影响。
区别四:遗赠的执行顺位可能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这意味着,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遗赠的受偿顺序可能劣后于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
三、实务提示
1.立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案例中的大学生年满19周岁,已超过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有权立遗嘱。同时,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受欺诈、胁迫。
2.受遗赠人务必注意60日规则这是遗赠制度中最关键的实务要点。许多受遗赠人因为不了解这一规定,错过了60日的表示期限,最终导致遗赠落空。建议:受遗赠人在得知自己被遗赠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如向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发送书面声明,或向公证机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明确表示接受,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严格的法定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订立遗嘱,确保形式合法、内容有效。
4.注意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与遗赠有本质区别: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的。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遗赠。
四、结语
遗嘱和遗赠,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接受主体、接受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了解这些区别,不仅是法律常识的积累,更是对自己意愿能否顺利实现的保障。
那位19岁大学生用行动告诉我们: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分年龄。但光有立遗嘱的意识还不够,了解其中的法律门道,才能让心愿真正落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