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费,核心是“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但最终由谁出,关键看法院判决。
这笔费用主要分两块: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和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法院诉讼费(给国家的):离婚案基础费50-300元。财产总额不超20万不另收费;超20万部分按0.5%加收。通常由原告预交。若被告当庭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也可能要求其预交这部分费用。
·其他费用(给第三方的):指评估费、鉴定费等。不交给法院,通常谁主张、谁垫付。
最终这笔钱谁来扛?
·基本原则: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一方完全胜诉(如对方诉求被全驳回),对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法院会根据财产、过错情况决定双方分摊比例。
·过错加重:若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判令过错方承担更多费用。
·调解结案: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特别提醒:如果案件调解结案或撤诉,诉讼费会减半收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