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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散伙,账目不清怎么分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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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2 16:46:31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合伙是两个以上合伙人基于共同的事业目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合伙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散伙时必须先清算才能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第九百七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分配。”而第九百七十二条则明确了分配的基本规则:“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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