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账能要回吗?分清赠与与借款才不亏
情侣恋爱期间频繁互相转账,分手之后出借方想要追回钱款,往往因为无法定性款项性质败诉,大额资金白白损失,很多人分不清恋爱转账的法律边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九条,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财产的约定,交付完成后原则上不能撤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需要借款合意加资金交付两项要件同时成立。
日常转账分两类情形,节日红包、520、1314等特殊数字转账、日常吃喝玩乐开销,属于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分手后无权索要。大额转账、备注借款、聊天记录明确提及还款、出具借条的款项,属于借贷,出借人有权起诉追回。若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大额彩礼、贵重首饰,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给付方可以主张全额返还。
不少当事人仅凭转账记录起诉,缺少借款沟通证据,对方主张是恋爱赠与,法院通常驳回诉求。情侣之间大额资金往来,尽量留存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备注写明用途,避免钱款性质模糊。
恋爱消费讲究自愿,但大额资金往来不能仅凭感情不计后果。区分赠与和借款的法定标准,留存完整交易证据,才能在感情破裂后,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