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公证房产赠与的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受益额比例分段累加计价,同时居民房产可采取按房产面积计费和按受益额计费的方式,从低选择,具体如下:
• 按受益额计费:受益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4%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 按房产面积计费:未明确提及具体标准,但规定单套居民房产办理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在收取1万元公证服务费基础上,对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加收0.1%公证服务费。
• 特殊情况:证明单方赠与或者受赠的,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