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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触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普法警示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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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1:21:31

徐祎辉

徐祎辉 律师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网络造谣触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普法警示

  不少网民借着网络匿名的便利,随意杜撰灾情、公共事件、民生政策类假消息转发扩散,觉得只是随口议论、博取流量,殊不知这类行为会触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刑事红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务中典型涉案行为包括:虚构本地险情预警、捏造警情谣言、篡改官方通告编造不实政策、拼接旧视频配上虚假文字大肆转发。即便信息并非本人原创,在能够辨识内容存疑的前提下仍大范围转发引流,同样可被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很多造谣者以“随口调侃”“吸引粉丝”为借口,可一旦引发群众恐慌、公共秩序混乱,便满足入罪要件。

  需要明确,针对普通社会琐事的个人吐槽、合理质疑不属于本罪规制范畴,法律打击的是刻意编造、散播四类特殊虚假公共信息的行为。平台删帖限流仅是初步处置,情节严重的涉案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浏览转发信息前务必核验官方信源,拒绝编造、随手转发来路不明的谣言,守住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

引用法条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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