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确认,再报销很多工友盯着“能不能一次性拿后续治疗费”,其实按现行规则,更稳的路不是先估一笔未来费用,而是看属于哪类后续需要。
工伤复发的,先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复发后的医疗费报销标准,和首次工伤治疗一样,不存在另打折的说法。
如果是工伤康复,走申请、核准、治疗、评估、支付这条线,按实际发生的康复费用处理。
需要辅助器具的,也要经确认后,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离职后已经拿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能不能再主张所谓“未来后续治疗费”,实务里有不同看法,不能直接说一定能一次性要到,把病历、复查记录、协议机构意见先留好,后面按复发、康复或辅助器具的程序走,心里更有底。
引用法条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