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后想补齐社保,去社保局、税务社保窗口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没有劳动合同,就没办法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裁决书之后,才可以受理社保补缴业务。一、为什么窗口要求先做仲裁?
很多人觉得窗口工作人员是故意提高办事门槛,为难普通人。从基层办事的真实状况考量,这类要求很少是人为故意刁难,其主要原因存在下述三个方面:
1.规避工作风险,避免个人被追责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态,与之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规范也存在差异。
如果由工作人员自行审核材料并判定用工关系,判断有误,后续经上级审计及工作核查,对方将会被认定存在工作失职。
劳动仲裁下发的裁决书,具备官方法律效力。工作人员按照裁决书办理补缴业务,便无需承担判断失误带来的责任,能很大程度规避风险。
2.分摊审核压力
如果劳动者自带仲裁裁决书,意味劳动关系已通过官方审核确认。
在此种情况下,与劳动关系举证以及审核相关的相应责任,全都转移到了劳动者那一方。
窗口工作人员不需要重复审核,直接录入系统即可,能有效减少自身的工作负担。
二、搞定社保补缴
1.申请社保稽核或税务投诉
社保稽核部门、负责社保征收的税务部门,具备法律赋予的核查权限,可直接向企业调取用工名单,工资台账等资料,进而对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核实。
整理好工资流水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凭证,便可向相应部门递交稽核申请或提出投诉。
申请进行社保稽核的时候,不需要提交劳动合同,核查工作由官方工作人员进行。
2.备好基础证明材料
行政办事的判定标准很简单,只要所提供的材料能够确凿证明你曾于该公司有任职经历,相关部门应受理。
要补缴近三年的社保,准备好工资流水、考勤截图、相关聊天记录。
如果补缴时长超过3年,依据人社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才需提供确权文书。
3.遇到无故拒办
如果窗口工作人员无视法律规定,强行要求你先走仲裁流程,大家可以按三步维权。
第一,要求窗口开具纸质版《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写明拒绝办理的法律依据,口头拒绝可以直接无视;
第二,拨打12333、12345政务热线提交投诉,请求上级部门参与并进行处置;
第三,投诉无效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保征收部门对企业欠缴社保行为进行查处的义务,若拒不履行该职责则属于违规行为。
三、等同于劳动合同
下面四类证据,单独使用或者搭配使用,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第一,银行工资流水;第二,历史社保缴费记录;第三,日常工作凭证;第四,个税缴纳记录。
四、常见问题
(一)入职很久之后公司才交社保,前期空缺的社保能补缴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需要在员工入职30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整理好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直接去参保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申请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保。
(二)社保断缴三个月,个人能不能申请补缴?
能否补缴,关键在于断缴期间劳动者是否工作。断缴时在职,可以让公司帮忙补缴;如果断缴期间处于失业状态,或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多数地区不允许补缴之前断缴月份的社保,只能继续缴纳后续社保。
引用法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理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