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是明确违法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八十四条对此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和罚则。
法律依据与违法后果
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的“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具体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身份证,将面临行政处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证件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对于以担保等名义收取财物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除责令退还外,还可按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