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公司员工工作满十年,离职时发现公司从未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侯法政律师代理劳动者介入后,在济南某法院成功追回数万元补偿。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所自一九九二年成立以来,在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与商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
(一)风险放大:年休假权利常被忽视
许多用人单位错误认为年休假工资属于福利性质,可以随意放弃或替代。实际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属于法定劳动报酬,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追偿。
(二)律师介入:破解时效抗辩
本案中,侯法政律师通过梳理劳动者历年考勤记录和工资流水,精准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并针对公司提出的时效抗辩进行法律适用论证。建纬律师秉持“务实、至诚”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结果呈现与专业提示
最终,济南某法院支持了劳动者的年休假工资主张。提醒广大劳动者:年休假权利不可忽视,离职时务必核算清楚,及时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您的年休假休完了吗?遇到过类似纠纷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地产等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