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完成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却以资金紧张为由长期拖欠工程款三百余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催要无果,对方甚至以质量问题相威胁,企图逃避付款义务。无奈之下,该公司委托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侯法政律师介入处理。
侯法政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2410808131,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是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侯律师在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公司与商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执业理念为"超前、务实、至诚、优质"。
侯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梳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单及往来函件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发包方违约事实。在诉讼过程中,侯律师不仅主张了拖欠的工程款本金,还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追究逾期付款利息。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拖欠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此案充分说明,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唯有依靠专业律师及时介入,通过系统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方能切实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