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多年刑事办案经验,我总结了取保候审8个必懂核心问题,全是实务干货,看完就能用。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以下法定情形的,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已被刑事拘留,经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办结案件,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的;
6.持有有效护照或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无需逮捕的;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向什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有权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公安、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统一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或国安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什么时间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最高?
刑事案件全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均可申请取保候审,这3个黄金时间节点,一定要抓住:
1.刑事拘留30天内
2.刑事拘留最长30天,当事人被关押看守所后,家属无法会见,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了解案情、和办案机关沟通。实务中,刑拘第20天左右提交取保申请成功率最高,此时侦查基本收尾、证据相对固定,办案机关更容易采纳取保意见。
3.检察院7天批捕期
4.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后,检察院有7天审查期限。这7天是取保关键期,一定要委托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和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争取不批捕,直接取保。
5.以上两个阶段,就是业内常说的刑事黄金37天,也是取保成功率最高的时间段。
6.批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7.即便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也不要放弃。批捕后半个月左右,可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什么保证?
1.取保只能二选一:要么提供保证人,要么交纳保证金,不得同时使用两种保证方式;
2.未成年人取保,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3.保证金起点数额:成年人为1000元,未成年人为500元,具体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4.保证人必须符合4个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经公安机关审查通过方可担任;
5.符合取保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也交不起保证金的,可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
五、取保候审后,怎么执行?
1.由被取保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异地居住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派出所执行;
2.一般在户籍地执行,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六、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哪些注意事项?
违反以下规定,随时会被撤销取保、重新收监拘留、逮捕: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办案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七、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
出现以下情形,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无需单独办理解除手续,决定机关会及时通知执行机关:
1.取保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新强制措施已执行的;
2.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法院作出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不负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裁定的;
4.被判处管制、缓刑,社区矫正已开始执行的;
5.被单处附加刑,判决裁定已生效的;
6.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开始执行的。
八、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该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的,决定机关应当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送交执行机关。
若决定机关未按期解除取保,也未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律师最后提醒
很多家属有一个致命误区:以为取保了就万事大吉,案子就了结了。
在这里我郑重提醒大家: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无罪、不等于不起诉、不等于不会判实刑,只是暂时不关押,案件依旧会正常推进到检察院、法院,最终还是会有判决结果。
取保之后,千万不能松懈,一定要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全程跟进案件,争取不起诉、缓刑、从轻减轻处罚,才能真正帮到当事人。
引用法条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