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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最新认定标准

#刑事案件

897浏览

2026-05-09 15:53:33

陈侃

陈侃 律师

浙江三衡律师事务所

  导读: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本文结合司法解释梳理其核心要点。

  一、“情节严重”的新认定维度

  1.信息类型与数量:

  ​

  -行踪轨迹、通信内容:50条以上即构成犯罪;

  ​

  -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500条以上;

  ​

  -其他信息:5000条以上。

  ​

  2.违法所得与危害后果:

  ​

  -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

  ​

  -导致被害人被诈骗、绑架等严重后果。

  二、特殊主体的从重处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

  ​

  2.医疗、教育、金融等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在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个人信息。

  三、辩护的核心方向

  1.信息性质抗辩:

  ​

  -主张涉案信息属于“匿名化数据”,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

  ​

  -证明信息系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如政府公示信息)。

  ​

  2.数量计算异议:

  ​

  -对重复信息、无效信息提出排除;

  ​

  -主张部分信息未达入罪标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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