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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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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0:50:20

陈侃

陈侃 律师

浙江三衡律师事务所

  导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常见罪名,很多人因“帮忙销赃”“低价购买赃物”被追责,需明确其行为边界。

  一、构成要件的核心认定

  1.主观明知: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如盗窃的财物、诈骗的资金);

  -可通过交易时间、地点、价格等客观证据推定明知(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物品)。

  2.客观行为: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通过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包括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等。

  二、量刑层级与关联罪名

  1.基础量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加重情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50万元以上;

  -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造成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等严重后果。

  符合加重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辩护的核心方向

  1.否认主观明知:

  -证明对物品系赃物不知情(如提供正规交易凭证、合理价格说明);

  -主张物品系善意取得(需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实际占有)。

  2.主张情节轻微:

  -证明系初犯、偶犯,且未从中获利;

  -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3.区分与其他罪名:

  -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分:是否明知是网络犯罪的赃款;

  -与洗钱罪的区分:是否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特定上游犯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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