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家阳台玻璃被高空坠物、人为破坏或自然因素打碎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第一时间会想到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认为自己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对小区内的一切损失负责。但实际上,业主家阳台玻璃被打碎,物业并非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过错。
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主要限于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合理保护义务。业主家的阳台玻璃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归业主个人所有,物业公司一般没有主动维修和保管的义务。只有当物业公司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玻璃被打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尽到了合理的安全防范和管理义务,那么对于业主专有部分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