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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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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10:58:30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受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表达了受要约人同意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受要约人承诺的目的在于同要约人订立合同,故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基于代理的基本原则,也可以向要约人的代理人作出承诺,与向要约人承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如果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的,则该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承诺,产生不了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法律效果,但可以视为向他人发出要约,只有经他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约人在作出要约后身亡,受要约人是否可以向要约人的继承人承诺?在合同不是必须由要约人亲自履行的情况下,受要约人可以向要约人的继承人作出承诺,从而成立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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