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委托亲属起诉的授权委托书没有绝对统一的“固定格式”,但需包含法律规定的必要内容,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提供参考模板,也可自行拟定,核心是确保信息完整、要素齐全。
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受托人代理的具体案件,如“委托×××在原告×××与被告×××因××纠纷一案中,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3.委托权限:需清晰列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可写:“代为起诉、应诉,提交证据,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接收法律文书等”。
特别授权需逐项列明(因涉及实体权利处分),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申请执行等”(注意:仅写“全权代理”视为一般授权)。
4.委托期限:通常写“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实践中,为确保合规,建议向受理案件的法院咨询是否有推荐模板,或参考法院官网公布的格式,核心是将上述必要信息清晰、准确地表述,避免歧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