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地板损坏,中介拒不修缮是常见纠纷。此时需先明确责任主体,区分中介与房东的法律义务。根据《民法典》,出租人(房东)对租赁物有维修义务,中介通常仅为促成交易的居间方,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其承担维修责任。解决途径包括:先查看租赁合同明确责任方,与中介、房东沟通并留存证据,发送书面催告,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租房的地板损坏,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在租房生活中,地板损坏是常见的房屋维修问题。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第一反应是联系中介要求修缮,但常面临中介以“非自身责任”为由拒绝处理的情况。此时,关键在于明确维修责任的归属——是房东的义务,还是中介的额外承诺,或是承租人自身使用不当导致。若责任在房东,中介拒不协助修缮,承租人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拖延维修导致损失扩大。
例如:小王租房时发现客厅地板因漏水变形,联系中介后,中介称“维修是房东的事,我们不管”。小王误以为中介必须负责,陷入维权困境。其实,中介是否有修缮义务,需看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中介的法律定位。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提供真实信息,通常不直接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维修义务的核心主体是出租人(房东)。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若地板损坏非承租人过错(如自然老化、水管漏水等),房东有法定维修义务,中介仅在合同约定或承诺承担维修责任时才需履行义务。
实践中,很多承租人混淆“中介”与“房东”的责任,认为“找中介租房就该中介修”,这是常见误区。需注意:若中介同时是房屋的出租人(如中介公司自持房源),则其身份为房东,需承担维修义务;若中介仅为居间方,维修责任仍在原房东。

行动建议:
1. 核查租赁合同与责任约定:仔细查看合同中“维修责任”条款,明确地板损坏是否属于房东维修范围,是否约定中介有协助或直接维修义务。若合同明确中介需修缮,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2. 固定证据,明确损坏原因:拍摄地板损坏部位的照片、视频,保留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明损坏非自身使用不当导致(如非重物撞击、泡水等人为原因)。若因房屋自身问题(如水管老化漏水),需及时联系物业或专业人员检测,出具书面说明。
3. 要求中介提供房东信息,直接联系房东:若中介仅为居间方,可要求其提供房东联系方式,直接向房东提出维修要求。若中介拒绝提供,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中介如实告知房屋权属及出租人信息,否则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4. 发送书面催告函:通过EMS向房东(或合同约定的责任方)发送书面催告,明确维修要求、合理期限及逾期后果(如承租人自行维修后从租金中扣除费用),保留邮寄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明确责任方:先与中介、房东三方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要求责任方限期维修。可提出“房东维修或承担费用,中介协助协调”的方案,避免直接冲突。
2. 向监管部门投诉中介不作为:若中介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房东信息或协助沟通,可向当地住建局(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中介履行居间义务。投诉时需提交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
3. 自行维修后追偿或抵扣租金:若房东拒不维修,且地板损坏影响正常居住,承租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保留维修合同、发票等凭证,随后要求房东支付费用;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维修费用(需提前书面通知房东,避免被认定为“拒付租金”)。
4. 仲裁或诉讼维权: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履行维修义务、赔偿损失(如因维修延误导致的额外支出)。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合同、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法临有话说:租房中地板损坏中介不修,核心是明确“维修责任在房东,中介仅协助”的原则。先查合同、留证据,直接联系房东或要求中介提供信息,协商不成可投诉、自行维修追偿,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租房家电损坏谁负责”“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房屋漏水导致损失谁赔偿”等,若你遇到这些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