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将手术夹子留在病人体内属于医疗过失,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病人应立即就医确诊并固定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沟通记录等),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院过错及因果关系。可先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调解或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需结合实际损害计算。维权关键在于及时保留证据和申请专业鉴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医院误将手术夹子留在病人体内,病人怎么办
医院在手术中遗留手术夹子、纱布等异物,属于典型的医疗过失行为,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持续疼痛、感染、器官损伤,甚至需要二次手术取出异物,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现实中,不少患者术后出现不明原因的症状(如长期腹痛、发热),经多次检查才发现体内遗留异物,此时往往面临医院推诿责任、维权困难等问题。例如,广东某患者因“阑尾炎术后腹痛1年”就诊,CT显示腹腔内有金属夹子,最终确诊为手术遗留,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身心遭受巨大痛苦。这种情况下,患者需明确自身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医院遗留手术夹子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手术夹子属于手术器械,医院未按诊疗规范完成术后清点(如“手术器械、敷料清点制度”),导致异物遗留,明显违反医疗常规,存在医疗过失,且该过失与患者的损害(如疼痛、二次手术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院需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医疗机构若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手术遗留异物属于“违反诊疗规范”的典型情形,此时患者无需证明医院“主观过错”,而是由医院自证“无过错”(如证明已严格执行清点流程、异物遗留与患者自身原因有关),否则即需承担责任。这种“过错推定”原则大大减轻了患者的举证压力,是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行动建议:
1. 立即就医确诊,明确损害事实:尽快到其他三甲医院(避免与涉事医院关联)做CT、X光等检查,获取“体内异物位置、性质”的书面报告,确认异物为手术夹子及对身体的影响(如是否压迫器官、是否引发感染),这是主张损害的核心证据。
2. 全面固定证据,防止医院篡改:第一时间联系涉事医院,要求复印并封存病历(包括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器械清点记录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患者有权复制病历,医院不得拒绝;同时保留所有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与医生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必要时对与医院的协商过程录音,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查。
3.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比例:向当地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鉴定事项需包括: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医院责任比例,如全责、主要责任等)。鉴定意见是协商、诉讼中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依据,务必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可通过法院或卫健委推荐)。
4. 保留所有费用凭证,计算损失范围:记录因异物遗留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二次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交通费、误工费(因就医或处理纠纷请假)、护理费(如需家人护理)等,务必保留票据原件(如无法取得原件,需索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赔偿计算方法:
患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二次手术费(如异物取出术)、后续治疗费(如抗感染治疗、康复费)、检查费等。例如:二次手术费2.5万元,检查费0.8万元,后续康复费0.5万元,合计医疗费3.8万元。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如住院15天+医嘱休息30天,共45天)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需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月工资1.2万元,误工45天(1.5个月),误工费=1.2万×1.5=1.8万元。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数(通常1人)、护理期限(如住院15天+出院后护理15天,共30天)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其收入,无收入的按当地护工标准(如每天200元)。例如:护工标准200元/天×30天=6000元。
4.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或医嘱确定,一般按每天50-100元计算,期限参照误工时间。例如:45天×80元/天=3600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损害程度(如是否构成伤残、精神痛苦程度)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通常5000元-5万元不等。若异物导致长期疼痛或伤残,可主张较高金额(如3万元)。
举例:上述各项费用合计3.8万(医疗费)+1.8万(误工费)+0.6万(护理费)+0.36万(营养费)+3万(精神损害)=9.56万元,若医院全责,患者可主张约9.5万元赔偿。
解决方法:
1. 与医院协商解决:整理好证据(病历、鉴定意见、费用票据)后,主动联系医院医务科或医患沟通办公室,提出书面赔偿要求(明确金额、依据及后续责任,如“医院一次性赔偿XX元,后续治疗费用另行协商”)。协商时需签订书面协议,注明“双方就本次医疗纠纷一次性解决,互不追究其他责任”,避免后续纠纷。
2. 申请行政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申请调解,提交调解申请书、证据材料,由卫健委组织医患双方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避免医院反悔)。
3. 提起民事诉讼:若调解失败,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病历、鉴定意见、费用票据等)、身份证明,向法院立案。诉讼中,务必提交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并申请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质证,确保鉴定意见被采信。法院将根据过错比例(如医院全责则全额赔偿,主要责任则承担70%-90%)判决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临有话说:医院遗留手术夹子并非小事,不仅侵害患者健康权,更可能留下长期隐患。维权的核心在于“及时固定证据+专业鉴定+理性协商或诉讼”,切勿因医院拖延或“私了”诱惑而放弃合法权益。生活中,你可能还会遇到“医院拒绝复印病历怎么办?”“医疗鉴定结果显示医院仅承担次要责任,还能索赔吗?”“二次手术后留下疤痕,能否主张美容修复费?”等问题。若你正面临类似困境,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证据收集、鉴定申请、诉讼策略指导,让专业律师助你高效维权,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