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类赔偿工伤医疗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承担)
→范围:治疗工伤所需的药品、检查、手术、住院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100%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标准:按住院天数计算(如北京50元/天,上海20元/天,具体以地方文件为准)。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条件:需经社保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凭票据报销高铁/火车票及食宿费(参考公务员出差标准)。辅助器具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范围:假肢、轮椅、矫形器等必要器具,按国家统一标准报销(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求)。康复治疗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要求:在社保签约康复机构进行合规治疗(如物理训练、职业康复)。二、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恢复期专属)工资福利
→赔偿方:用人单位
→标准:原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不变,按月发放(最长24个月),直至伤情稳定。护理费
→赔偿方:用人单位
→条件:仅限住院期间或医嘱需护理时段(单位派护工或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现金,如上海约150元/天)。三、伤残赔偿(以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为准)(1)一次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本人工资×法定月数
→参考:1级27个月工资,10级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标准各省自己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方:用人单位
→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标准各省自己规定。(2)长期待遇伤残津贴
→赔偿方:1-4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1级为工资的90%,4级75%)直至退休;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5级为工资的70%,6级60%)。生活护理费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标准: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按月支付(完全依赖按社平工资的50%,部分依赖30%)。四、工亡赔偿(2025年全国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金额: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2025年为54188元×20=1083760元)。丧葬补助金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6个月×事故发生地上年度社平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
→赔偿方:工伤保险基金
→标准: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其他亲属每月30%(总额不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五、维权必知要点单位未参保怎么办?
→所有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可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效限制
→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单位需在30日内申报)。双重赔偿规则
→交通事故+工伤竞合时:医疗费/护理费等不重复赔,但伤残津贴/工亡待遇可叠加。争议解决
→对赔偿不满?收到认定书或鉴定结论后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