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纪检一般是先调查后谈话,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先谈话,以下是具体情况:
先调查后谈话
线索模糊时:当收到的举报线索比较模糊,没有实际内容或缺乏关键信息时,纪检部门通常会先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如查阅文件、账目、档案,核查资产,调取电话记录、电子数据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问题的具体情况,为后续谈话提供依据。
避免串供和证据销毁:在初步核实阶段,一般不与被核查人接触,以有效控制知悉范围、缩小影响,防止发生串供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只有在经过调查,掌握了一定证据和情况后,才会考虑与被核查人谈话。
先谈话后调查
线索清晰且简单时:如果举报线索清晰,且反映的问题相对简单,经过初步分析判断,基本可以确定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此时可能会先与被谈话人进行谈话,了解其对问题的看法和解释,获取相关证据和信息,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方向和重点。
监督谈话:在监督过程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可能存在一般性违纪或职务违法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可以直接或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谈话,即通常所称监督谈话,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而不是进行深入调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