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因此,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社保补缴个人部分的承担方式如下:
一般情况
由个人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这意味着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最终是由个人来支付的。在公司补缴社保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通常会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或者由个人另行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统一缴纳到社保机构。
特殊情况
公司已垫付:如果公司已经垫付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部分,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返还。因为用人单位只是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的费用应当由其自行承担。不过,公司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另行起诉等方式来要求员工返还。
员工离职: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公司补缴社保时,个人应缴纳部分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规定,公司可以要求离职员工返还个人应缴纳部分的费用;而有些地区则可能要求公司在补缴时一并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但公司可以向离职员工追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